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

泸县供销社党组书记、理事会主任、四级调研员熊豪德宣传《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》

  • 时间:2023-04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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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郭陈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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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4日,泸县供销社党组书记、理事会主任、四级调研员熊豪德率队到毗卢镇供销社宣传《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泸县供销社、毗卢镇相关负责人参加。

调研组一行通过开展座谈的方式,详细了解了毗卢镇供销社的班子运行、业务开展、发展规划、未来打算等相关工作情况。

熊豪德充分肯定了毗卢镇供销社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。并指出,一是要深刻认识《条例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,做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工作。努力发挥供销社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,全面提高为农服务的实力和水平,真正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。二是要认真履行《条例》规定的主要职责,坚持党的领导。三是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与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,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,全力推进“高标准农田建设”“绿色农资”等新型项目的建设,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,助力乡村振兴。